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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呼市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及工作部署和要求为重点,大力开展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主线,加快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以服务就业和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宗旨,健全和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加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以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为契机,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提升职业资格证书公信力,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继续深入贯彻《就业促进法》,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开展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进一步全面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不断提高就业渠道。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筹做好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对失去工作的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失业人员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的工作。加强对旗县区就业培训工作的监控和指导,全面做好2009年我市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目标任务
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2万人,职业资格鉴定1.08万人,新增技师、高级技师700人。开展创业培训2000人。
四、重点工作
(一)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充分发挥职业培训对就业的促进作用
1整合培训资源,构建覆盖全市的公共职业培训服务体系。加大社会培训资源的整合力度,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式,确定一批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为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的培训基地。
2依托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能力,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和创业能力。
(二)以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实施国家技能振兴行动,完善培养、评价、表彰、激励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围绕自治区“523”技能人才计划,继续在全市技能人才队伍中实施“551”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十一五”时期,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实施全市技能劳动者培养计划,即5年期间培养新技师5000人,培养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10万人,到“十一五”末,全市技能人才总量由“十五”末的5万人,增加到10万人。2009年,完成培养高技能人才任务700人。
2继续组织实施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推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建设,加快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重点加强企业技能人才的评价,抓好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
3、开展“企业技师培养计划”。选择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重点抓好龙头企业,加强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强化工作现场考核和工作业绩评价。建立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岗位要求等特点,大力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研究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评估方案,对试点企业工作进行评估,总结评价工作模式,逐步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4、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完善政策,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龙头,带动培养技能人才工作的整体发展,逐步健全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
5、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开展“名师带徒”、“关键生产技术岗位带头人培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全市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统一考核鉴定工作。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速度,扩大培养规模。
(三)积极开展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统筹做好四类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保持我市就业局势的稳定
1对困难企业职工开展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认定的困难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转业转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职业培训,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职工培训计划,依托企业职工培训机构或技工院校组织实施,通过开展培训提升职工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2指导旗县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各旗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失去工作返乡农民工的转移就业要求和劳务输出意愿,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开工建设项目的需求,重点围绕国家支持的铁路、交通、建设、电力及灾区建设等领域以及劳务输出的订单需求,组织相应的培训项目,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对有技术和资金,并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3、组织城镇失业人员(包括在城镇继续找工作的失业农民工)开展技能就业培训。重点围绕我市的乳业、电力、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优势产业以及需要发展的职业,开展灵活多样的实用性和适用性培训。对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生,组织开展相关专业的技能培训,强化操作技能训练,提高就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和需求的失业人员,组织开展创业培训,促进其自主创业。
4、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技能储备培训。对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四)继续加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1、加大促进就业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完善各项补贴办法,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力。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强化劳动者就业培训工作,充分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推动劳动者技能就业。
2、全面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不断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服务体系,完善政策补贴和后续扶持等措施,提高创业成功率。
(五)加强技工学校建设,为实施技工院校扩招计划,深化技工院校教学改革打基础
1、加强技工学校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农村贫困家庭助学工作;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建设,改善、完善实训设施建设。
2、积极做好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对技工学校的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逐步提高技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
(六)积极推动校企合作,为企业培养技能人才
1、指导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学校深化校企合作,建立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制度。大力推广“订单式培训”,推动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学校建立与企业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机制,为企业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通过搭建平台、完善政策、建立机制、加大宣传等手段,积极推动校企合作。
2、探索进一步拓宽校企合作领域,实现从单向合作向双向合作转变,从企业参与办学、录用毕业生,转向学校参与市场开发、技术进步和职工培训。实现从近期合作向长远合作转变,从满足企业暂时性、松散性合作关系转为稳定性和紧密性关系。实现互相支持、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合作双赢。
(七)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
1、指导和组织全市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各行业、企业积极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活动,以竞赛促学习、以比武促提高的模式来引导劳动者苦练技术本领,积极提高自身技能水平。2009年继续做好与教育、工会、建委等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好各种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2、结合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在全市做好宣传工作,激励广大企业员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学习成才,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做好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清理规范工作,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73号)文件精神和劳动保障部的要求,做好我市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清理规范工作。重点清理规范考试、鉴定的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职业资格培训、收费等活动,有效遏制考试、发证等活动中的违规现象。逐步形成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分类管理、有序实施、严格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机制,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康有序发展。
2、加强职业资格鉴定质量督导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职业技能鉴定红黑榜制度,建立表彰与退出机制。加大质量督导力度,落实鉴定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对鉴定现场特别实操考核过程的质量控制。规范和完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和发证环节,逐步完善鉴定考试数据库管理。
3加强培训鉴定管理人员和考评员、督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质量督导人员、考评人员的管理,建立与完善诚信档案及评价体制,重点加强实操现场的督考工作,规范考评行为。
4、逐步在全市推行职业技能鉴定统考日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加强管理。
(九)其他工作
1、认真做好呼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机构评审工作,选择具备资格的一部分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作为呼和浩特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2、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开展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评估工作。开展年度对民办学校、鉴定所(站)的评估检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办学层次。
3、为进一步规范办学管理,全面提升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教育教学行为。在上半年举办一次民办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班,使法人和教师全面了解劳动保障、职业培训等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优质办学、规范办学。
4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约监督。加强各级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窗口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健全管理制度,提供便捷服务,树立文明窗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