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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现将2008年8月23日全区通用工种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为:
初、中、高级工: 2008年8月23日上午9:00-10:30;
技师、高级技师: 2008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
技能考试时间为:
笔答:2008年8月23日下午3:00—5:00;
操作:2008年8月24日上午9:00开始;
二、数据上报
各盟市需于9月8日前通过工作网上内部通上报技能成绩数据,并将加盖公章的技能成绩花名册、备案准考证寄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试题资源与信息管理部。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漏报数据,我中心均以缺考处理。
三、试卷封装与运行
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命题并派工作人员将试卷及答题卡送到各盟市;各盟市在理论考试结束后将申报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的参加考试人员的主观答题试卷、答题卡,按准考证顺序排列密封,混排考场应分工种、级别进行封装。缺考人员加盖缺考章,按规定填写考场记录单。空白试卷及空白答题卡一并由工作人员带回;其中空白试卷、空白答题卡加盖空白章另行包装。
四、收费
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内发改费字[2008]1217号文件执行。
各盟市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确保考场纪律与秩序,并于8月19日前务必将考场编排、考务人员、巡考人员等情况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二部。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二部联系。
电子邮箱:jdzxjdrb@163.com
联 系 人:李 安
联系电话:0471-6606203
举报电话:0471-6606202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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