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启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四级管理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

内职鉴字 [2008]8号


各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鉴定所:
        为提高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水平,推动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工作,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 [2003]8号)要求,我中心于2005—2006年启用了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自治区、盟市二、三级管理平台,通过两年多的运行,二、三级网络平台在公告发布、信息交流、鉴定管理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四级管理平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网内容
  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以下简称“工作网”)是在互联网上运行的职业资格业务工作服务系统。工作网涵盖智能网站管理功能、鉴定内部通讯系统、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证书信息查询、国家题库反馈系统、考评员管理、数据分析上报等功能,以及国家职业标准、职业培训、信息统计等业务领域;服务对象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等,同时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二、系统功能
  (一)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智能网站管理系统。该系统是网站后台管理程序,通过该系统可以对网站进行栏目管理,方便网站的更新。主要有网站栏目的建设、网站模板、落款等管理功能。
     (二)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鉴定内部通讯系统(以下简称“内部通”)。内部通为各级鉴定机构提供了安全的业务交流内部渠道,提高了鉴定业务的交流效率,降低了工作成本。
  (三)国家职业资格在线考务管理系统。条件成熟时,将现行的考务管理系统逐步升级为在线版的考务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公告信息、试题传输、成绩管理、成绩查询、考试过程监控、信息汇总以及数据统计等功能。
  (四)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建立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库,使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网上查询。
  (五)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反馈修正系统。社会各界可通过此系统对国家题库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过对反馈信息的处理及修正,可以更新并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
     (六)考评人员在线培训、考核、管理系统。实现在线考试、培训等网络化管理。
        (七)其他功能。工作网也可提供远程培训服务功能;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分析系统;建立国家职业标准库和教材库等。
  

        三、实施要求
        (一)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定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工程学校为自治区直属鉴定所首批试点单位。
各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所辖区域内鉴定所,并确定至少一家作为本地区试点单位,务必于 2008年11月15日前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各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所要充分认识运行工作网的深远意义,制订工作方案,宣传、使用工作网,并及时向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馈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的建议,以便于工作网的进一步升级与完善。
  (三)各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所要把此项工作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的运用及其他日常办公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网络资源的优势。
  (四)各试点单位于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运行该系统,并指定专人负责该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确保每日使用内部通对本部门的往来文件进行查阅。
  (五)我区职业资格工作网平台建设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技术支持由北京普天合力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四、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 王晓亮
        联系电话: 0471-6606207
        传真: 0471-6606211
  E-Mail: nmosta@vip.sina.com
  北京普天合力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颜虹
  联系电话: 010-85282055-106
  传真: 010-85282061
  E-Mail: yanhong@pthl.net

来源:内蒙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更新时间:2008-11-06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