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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11月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工作事宜的通知
内职鉴字[2008]10号
各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现将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新申报人员按照《关于2008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08]36号)文件的要求执行(证书发证日期放宽到2006年3月18日前)。
(二) 2008年8月23日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成绩不合格人员、评审未通过人员。
二、数据、材料上报
各盟市务必于11月14日前,接收自治区鉴定中心上传的各盟市反馈数据, 11月20日前上报新申报人员及评审未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12月5日前上报本地区考试数据及技能成绩数据。
三、试卷运行
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命题并以机要或人员传达形式于考试前确保试卷到达各盟市;所提试卷数以自治区中心给各盟市反馈数据为实;各盟市在理论考试结束后当天将申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试卷、答题卡、技能笔答试卷及空白试卷一并以机要形式寄回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试卷返回时须提前与中心联系;其中缺考人员的试卷、卡答题卡及空白试卷均要加盖缺考章或空白章;试卷、答题卡要按工种、级别、准考证号顺序排列装订;各盟市技能考试结束后,加盖盟市印章的技能成绩花名册寄回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四、考务安排
区直、呼和浩特市的考务工作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安排,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其他盟市的理论及技能考务工作由各盟市负责安排。各盟市于11月27日前务必将本地区考试领导小组情况、考场编排、考务人员及考评人员配备情况等以考务手册形式上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五、收费
参照内发改费字[2008]1217号文件执行,评审费在考生评审合格后收取。
六、考试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为2008年11月29日上午8:00-10:00;
技能笔试时间为2008年11月29日上午10:30-12:30;
技能实操时间为2008年11月29日下午开始。
各盟市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确保考试正常进行。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联 系 人:杨昌盛
值班电话:0471-6606203
传 真:0471-6606203
电子邮件:mstyyx@126.com
二OO八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