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职鉴字[2007]5号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现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建设行业、8月26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评补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评人员
补评人员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馈数据中所列人员为实,具体涉及2006年12月30日建设行业及2007年8月26日的下会人员。
二、材料上报
各盟市务必于12月20日前将参加补评人员的申报材料上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收费
参照内发改费字[2005]713号文件执行,评审费在考生合格后收取。
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联 系 人:郝志荣、李芳、李安
值班电话:0471-6525021 6525039
传 真:0471-6525089
二OO七年十二月六日